呢?”
王哥掀开保温桶,热气蒸腾中,余墨看见他眼角的皱纹又深了些,两鬓也有了白发,“这小子,非要让我给你炖排骨,说你以前最爱吃他妈的手艺。”
余墨想起王哥的儿子阳阳,那个总爱粘着他叫 “川叔” 的小男孩,现在应该长高了不少。
曾经他们四个常去海边烧烤,王雨沫会把玉米烤得金黄,阳阳举着棉花糖在沙滩上跑,留下一串小小的脚印,而余墨和王哥坐在一旁喝啤酒,看着夕阳把海面染成金色。
现在那些脚印早被海浪抚平,就像他们回不去的从前。
“她... 忙。”
余墨看着王哥把排骨一块块挑出来,去了骨,切成小块,突然想起父亲临终前也是这样,被表哥一勺勺喂饭。
原来人在脆弱的时候,连尊严都像纸片般轻薄,需要别人一点点撕碎、吞咽,“老黄,其实你不用常来...说什么呢!”
王哥打断他,声音里带着不悦,“当年你借钱给我开店的时候,怎么不说这种话?”
他从口袋里掏出个信封,塞进余墨枕头底下,“一点心意,别推辞。”
余墨摸到信封里硬硬的纸币,喉咙突然哽住。
窗外有麻雀掠过,叽叽喳喳的叫声里,他想起创业初期,他们几个兄弟挤在地下室吃泡面的日子,那时虽然苦,却充满希望,觉得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。
现在希望像退潮的海水,一点点露出狰狞的礁石,而他被困在礁石上,无法动弹。
“别想太多,好好养病。”
王哥拍拍他的肩膀,“等你好了,咱们再去海边喝啤酒,不醉不归。”
病房的门关上时,阳光正好移到保温桶上,排骨的油花在汤里泛着光,像极了那年夏天海面上的落日。
余墨用还能微微动弹的手指蘸了点汤汁,在床单上写下一个 “谢” 字,墨迹很快被布料吸收,就像有些感情,深藏在心底,无需言说,却永远不会消失。
七、彻底离开秋分那天,梧桐叶开始成片地落,像一只只黄色的蝴蝶,飞向生命的终点。
余墨坐在轮椅上,看王雨沫在病房里收拾东西,她的动作很轻,像是怕惊醒某个易碎的梦,每一件物品都被小心地放进纸箱,仿佛在打包一段即将被尘封的岁月。
“这是小雅的电话。”
她把一张纸条放在